地價稅納稅基準日為8月31日
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:地價稅每年徵收1次,課稅期間是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,依土地稅法規定,每年係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,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,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1年,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,反之,如9月1日以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,新購土地地價稅就由原所有權人繳納。您如需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,可撥打該局電話,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:單位名稱           電話             免費服務電話竹北總局               (03)5518141     0800-366969竹東分局               (03)5969663     0800-366100    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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